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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信息社会呼唤语言文字规范化

———祝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诞生
2000-11-15 来源:光明日报 于玮 我有话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由江泽民主席签发而正式颁布了。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在我国社会语言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广大语文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宣传工作者和全国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一件大事。

语言文字是社会生活中须臾不可缺少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面积辽阔、人口众多而且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经济基础和文化教育基础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使用全国通用的规范化的语言文字,才能在保证交际顺利,信息、政令畅通的基础上,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规定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则首次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明确规定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且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具和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从而确立了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法律地位和使用范围。这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开始走上法治轨道,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于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经济、社会的信息化水平,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各地区各民族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人口流动、商品流动、信息流通的范围、规模和频度都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时候,现代化工业、交通业、农业、金融业、商业、服务业以及国防事业对于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在实践中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推广普及普通话和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明年起我国将开始实施第十个五年计划,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信息化必然要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所以我们在向新的宏伟目标迈进的时候,必须做好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这项关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的全民进步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我们已经进入信息网络时代,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重要意义越来越突出。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直接影响着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应用的范围和效率。在计算机大踏步进入寻常百姓家的今天,人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掌握普通话和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规范字形的重要性。汉字在数量、字形、字音、笔画、笔顺等方面的标准化以及普通话和汉语拼音的逐步普及,保证和推动了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而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及其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又强烈地要求在全社会加快普及国家通用语言的步伐,要求更大范围的人群熟练地掌握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在推进我国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交往不断扩大。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是外国人学习中文和了解中国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的必要工具,在国际上的使用范围和影响越来越大。在21世纪的门槛前,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将给我国的经济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外国企业和商品将大量进入我国市场,他们将更大量地使用中国语言文字从事营销和竞争活动;另一方面,我国的对外交往也将进一步扩大,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将在世界的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推动规范的中文在国内外更大的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重大战略决策。西部大开发,语言很重要,语言不通,就无法交流,所以说推广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在西部大开发的宏伟事业中也具有重要意义。西部是汉语的西北官话和西南官话区,也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西部的语言生活具有多样化的特征。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但是这同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确定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不矛盾的。普通话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共同语,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情感纽带,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是各族人民学习汉语汉字和科学文化的重要工具,推广并在必要的场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于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增进西部同东部、中部的交流、促进西部经济开发和教育、科技、文化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语文应用能力是人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能力之一,也是构成人的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人的语文素质提高了,对其整体素质的形成、发展和发挥具有内在的促进作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更好地学习其他各科知识,作用至关重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实际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之外的4种能力也是以语文应用能力为基础的。所以,说好普通话,掌握规范汉字,提高语文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应当从提高国民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初等教育必须教学汉语拼音的规定,尽快消除当前学校中仍有用方言和不规范字进行教学的现象,把学校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再提高一步。

在以每年一度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重点的宣传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是具有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现代意识的表现,在全社会营造“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文明氛围,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我们应该坚持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一起做好推广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按照国家的要求如期达标。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2010年以前全国初步普及普通话,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奋斗目标一定能够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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